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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喝酒,我是个病人,我以酒代药治疗着永难治愈的病,颓。一口干完一大杯酒,白色的酒沫会从嘴角溢出,如今只有这时才是我最纯真的时刻。我喜欢酒等同与喜欢烟和女人,这些东西填充了我的身体与灵魂,使我能够勉强站立。

  我不在乎任何人,我连自己也不在乎。别人对我来说不过是工具,分别在于可利用和不可利用。相反我对他们又何尝不是,他们有时说爱我不过是需要我的借口,利用的理由。这个世上谁又真的在乎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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